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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办法是不与警方打照面,尽可能不出现在他们的视线里。我们要知道警方更容易出现在什么地方。
众所周知,中帝的警方也是中帝官僚的一部分,也同样需要应付上级的面子工程和运动式执法,比起是否管控住了威胁,官僚们更关心的是面子上的好看。在检查手机这个问题上,警方比起重点关注一些真正的威胁,还是随意检查普通路人,追求检查数量而不是质量更能哄好上级。因此他们会选择在人流量大的地方检查路人的手机,而不是利用真正的技术手段分析出谁才是真正的威胁。
在人流量稀少的地方也并非完全不可能受到检查,但只要他们是在“运动式执法”,他们就不会专门注意某一个路人(除非这个路人做了什么能引起他们注意的事),因此表现像个普通路人的同时绕开他们即可。
同时由于公共交通工具内部也是人流密集的场所,我们为了避开警方也不得不少乘坐或者不乘坐交通工具,为此需要置备私人交通工具,其中自行车无汽车的牌照限制,也不像电动车、摩托车那样处于半合法状态,是最佳选择。
最后什么地方人流量大,什么地方人流量小不能全凭零散的记忆,还需要根据城市地理信息来确定,因此我们还需要提前熟知城市的地理信息。
警察应付上级的运动式查手机也算一种中帝官僚体系的正常现象,因此我们使用一些日常的应对手段即可满足大部分情况。
方法简要概括如下:
(1)尽可能少去人流量大的地方,比如公共交通工具内部、城市繁华地段及主干道附近;
(2)走在路上注意观察,远远看见警察在警察未注意到的情况下绕道;
(3)准备好私人交通工具,特别是最难追查的自行车;
(4)提前了解城市道路等地理信息,提前记录下较少为人所知的道路;
我们在交通上规避警方虽然能满足大部分情况,但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真碰上警方检查,我们需要保证自己的秘密不会泄漏(至少有能力不泄漏),这方面离不开现代信息技术和密码学的帮助。同时鉴于中帝喜欢强迫所有人安装它们那些糟糕的软件,还喜欢监控所有人的行程轨迹、生物学信息和网络留言,我们又一时没有能力与它们正面抗衡,所以我们只能想办法在表面上服从了它们的同时又让它们达不到它们想要的监控效果,具体方法如下:
(1)提前准备两部手机,只在一部上安装相对敏感的软件,存储相对敏感的内容。遭遇检查且不可避免时,仅出示没有敏感内容的手机;
(2)另外一部涉及敏感内容的手机,应该刷成可以实现存储区加密的第三方 android 系统,同时在手机上安装 Locker 和 Private Lock :前者可以在输错若干次密码后恢复出场设置,销毁一切数据,后者利用加速度计实现甩手机上锁,同时禁用指纹解锁;
(3)两部手机均要在外出时保持飞行模式或者直接关机,避免遭遇警方通过信号基站暴露的轨迹位置信息定位,尤其不能在集会现场解除蜂窝网络静默(如手机支持并启用了 wifi mac 地址随机化,则允许连接 wifi );
(4)避免使用任何人脸识别设备,尽量不在任何信息数据库里留下面部特征等生物学信息,外出时注意摄像头,尽量避免被摄像头直接拍到面部,尽量穿着朴实无华,特征性少的服装(当然考虑到不同公共场所内的人们的贫富差距,如果有余力,应该在出入不同公共场所时穿着符合该公共场所风格的衣服);
(5)尽量少在线下聚集商议,商议应当尽量在线上进行,使用加密的通讯软件,比如 xmpp、Matrix 协议的即时通讯软件,以及 session ;
我们之前对交通手段和技术手段的分析都同时离不开对中帝官僚体系的分析,这些避免遭遇警方检查的自保手段也不应该只是被动的自保,而是应该主动顺应时事变化,不断调整措施,甚至找到时机后还要主动发起进攻。我们不能不使用一些风险较高的手段来把握主动权。毕竟“你不关心政治,政治就会来‘关心’你”。具体措施:
(1)提前关注时事新闻,了解国家大事,根据形势的紧张程度来判断依何种程度的规避手段;
(2)平时应当多与各色人交流,串联的同时,扩大信息来源,但要注意不要暴露自己的立场;
(3)有余力的情况下可尝试对周边的警察、协警以及一切可能威胁到你的人进行背景调查(社会工程学手段),提前做好信息准备,甚至准备好反制措施;
(4)可提前准备好液压钳、逃生绳索等工具(武器),必要时可逃生或与警方鱼死网破。
尽管中帝从来没有认真遵守过它自己制定的法律法规,但这不妨碍我们用它们的法律来为我们的斗争服务。即使如它们自己说的那样,我们作为一个公民,也需要了解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义务。所以我们可以了解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候,需要遵守哪些法律程序和受到哪些限制,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利,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关于警察查手机的相关法律层面内容。
1.公民的通讯权受宪法保护
手机里的内容和通讯权是关联的。警察查手机的行为,事关公民基本的通讯自由、通讯秘密,不得随意进行,更不能与宪法相冲突。
参考:《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在严格限制和法定程序下才可以查
I. 必须针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而不能针对坐地铁过马路的行人 II. 必须遵守法律程序:二人以上、出示工作证件、检查文书、告知理由
参考:《人民警察法》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针对手机内电子数据的检查需要更严格的程序和规定
上述检查一般只针对物品,而针对手机内电子数据的检查,通常需要遵守《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等有关搜查、扣押、封存、提取更为复杂严苛的规定。
3.针对路人随意查手机的实质是警权对公民权的侵犯
普通人坐地铁和过马路是一个日常行为,并不能和“有违法犯罪嫌疑”直接关联。警察针对不特定的行人随意查手机,是将每个人的通讯和隐私置于随意暴露的危险境地,可能极大地损害公民通讯权、隐私权。
具体措施如下:
(1)礼貌地要求警察出示他们的工作证件;
(2)礼貌地询问他们为什么要检查你的手机,有没有相关法律文件;
(3)评估具体状况,可以采取坚持的方式,但有被带走继续询问的风险;
(4)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交出自己的手机,是一种谨慎的策略(比如你正在使用应对警察检查的备用手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
(5)对于警察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控告。
最后,也请大家根据实际经验补充办法,并试图以保密的方式传播本办法。